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程凌润 实习生 张晓晨
2月24日,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市城乡水务局获悉,《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实施方案》已经正式印发,明确了泉水直饮工程的实施范围、实施条件和实施步骤等问题。
据了解,该工程实施范围为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与项目水电气等市政配套手续同步办理;既有小区民意调查以后统一申报。
泉水直饮工程目标原则?
让更多市民享受优质泉水福利
新建小区纳入基础设施配套范围
该方案明确指出,在全市新建和具备条件的既有居民小区、企事业单位和公共场所推广建设泉水直饮工程,建立稳定可持续的投资运营模式和安全高效、便捷智慧的管理体系,让更多市民享受优质泉水带来的福利,实现“泉城人喝泉水”的夙愿。
据了解,济南市市民泉水直饮工程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优水优用,合理定价”、“统筹规划,合理配置”、“尊重民意,分类推进”的工作原则。
济南市将强化政府对泉水直饮项目取用水全过程监管,严控地下水开采;完善泉水直饮工程质量和水质监管体系,保障水质安全。由供水企业采用市场化方式实施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为市民提供优质供水服务。
同时,济南市坚持优水优用、保本微利,以项目可持续运营为前提,合理确定泉水直饮价格;坚持保护与开发、节约与集约并重,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实施、新区开发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科学规划和合理布设泉水直饮设施,发挥泉水资源最大效益,构建高品质供水格局。
对新建小区,济南市将市民泉水直饮工程纳入基础设施配套范围,与项目主体和水电气暖等基础设施同步设计施工并投入使用;对既有小区,坚持以民生诉求为先导,在广泛征求民意的基础上,制定合理供水方案,按照“区级申报、市级统筹、合理配建、有序实施”的思路,明确相关程序,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泉水直饮工程实施范围?
老城区四大泉群禁采地下水
污染隐患区贫水区不得配建
该方案明确了济南市实施泉水直饮工程的范围是,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济南高新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以下统称“有关区”)。
其中,老城区四大泉群周边敏感区(泺源大街以北、顺河东街以东、明湖路以南、历山路以西)范围内禁止取用地下水,可取用出流后泉水建设泉水直饮工程。
生态环境部门认为存在工业污染隐患的区域、水文地质部门认定的贫水区、5年内有拆迁计划的老旧小区不配套建设泉水直饮设施。
建设泉水直饮工程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适合的水源和取水井;具有达到相应标准的水处理设备或储水罐、饮水机以及管理用房位置;在拟建设工程1平方公里范围内,单井服务用水户规模不低于800户,单体水处理设施服务规模不超过2000户。既有小区泉水直饮设施配套占用小区用地和公共空间的,需经2/3以上业主同意。
泉水直饮工程如何申报?
新建项目市政配套手续同步办理
既有小区民意调查以后统一申报
据了解,济南市水务部门对供水企业经营内容和服务事项等实施监管。供水企业严格按照水务部门确定的经营内容和服务事项为用户提供泉水直饮运营服务,禁止扩展经营。
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其相关手续按照立项层级,与项目水电气等市政配套手续同步办理。各级政务服务大厅需将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相关事项一次性同步告知项目开发企业和泉水直饮经营企业,双方按照要求共同协商并组织实施。
既有小区泉水直饮工程,由街道办事处组织辖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开展民意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统一向所在区水务部门提出申请。有关区水务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结合项目实施条件实施初步审核后,报市供水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论证,并根据专家意见拟定建设计划。
新建项目配套泉水直饮工程,同步建设泉水直饮设施;既有小区配套泉水直饮工程,按照建设计划,采用“一事一议、一事一策”方式,由供水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工程建设相关事宜后有序推进。
文章来源:《工程与试验》 网址: http://www.gcysyzz.cn/zonghexinwen/2021/0224/11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