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张国桐
3月5日,济南市公安局召开“打造更高水平‘安全泉城'系列新闻通报会”第三场通报会。其中针对什么是警务助理制度等进行了答复。
济南市公安局重保支队支队长宋心河表示,重点工程警务助理制度是去年2月18日出台的《市公安局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十六条措施》中明确提出的;去年全市公安工作会议的报告当中又重申了这一要求。对此,支队研究确定把落实重点工程警务助理制度作为加强重保工作的重要措施,出台了《关于落实重点工程(企业)警务助理制度的实施方案》,并在全市320余项重点工程中设置了警务助理230余名,基本达到了警务助理在重点工程全覆盖。
今年,重保支队将在重点工程警务助理全覆盖的基础上,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建立目录制度。警务助理要建立重点工程项目情况目录,做到知晓重点工程项目的责任方、建设方、施工方、监管方的联系人,清楚具体施工地点、工程建设性质、项目进场施工人数、周边治安环境等情况。
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年内,支队将组织开展警务助理全员培训,明确职责任务,提高法治素养,增强服务保障意识,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三是推出驻点服务。对涉及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项目,实行“挂牌保护”上门服务,选派优秀警务助理驻点办公,接受企业、公安“双重管理”,更好更直接维护工程(项目)安全稳定。
四是组织专项行动。结合当前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严峻形势,上半年,支队将扎实开展“内查安全隐患,外查阻工风险”专项行动,切实把隐患漏洞和风险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建党100周年提供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五是开展调查评议。年底,我们将采取实地走访座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在各重点工程(企业)广泛开展员工安全感、满意度调查评议活动,请大家对我们的重保工作进行监督评议,进一步健全完善重点工程警务助理机制。
文章来源:《工程与试验》 网址: http://www.gcysyzz.cn/zonghexinwen/2021/0305/1231.html